「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」
與「超速」一向是交通事故最主要的肇事原因,
汽車駕駛人持別必須了解「煞車所需距離」
與「車速與衝擊力之關係」兩項基本知識,
行車安全距離:
非常重要!
希望 中華民國 交通部公路總局 監理站
宣導其基本原理之後,
行車均能保持合適之安全距離與車速,
確保人車的絕對安全。
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違規取締:
國道行車:
"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" :
103年 取締記錄 14,787 件 ,...
94年 取締記錄 36,973 件,...
目前 2015 年:
平均每天取締40件之國道行車:
"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" :
可是: 國道行車:
連環車禍仍然時常發生,…
「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」
與「超速」一向是
國道行車:
交通事故最主要的肇事原因,
汽車駕駛人持別必須了解「煞車所需距離」
與「車速與衝擊力之關係」兩項基本知識,
建議 交通部公路總局 監理站宣導其基本原理之後,
列入考試題庫!
教育行車均能保持合適之安全距離與車速,
並且提昇人車的絕對安全。
建議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違規取締:
國道行車:
"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" :
加強再取締告發!!!
103年 取締記錄 14,787 件 ,...
94年 取締記錄 36,973 件,...
目前 2015 年:
平均每天 只有取締40件之國道行車:
"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" :
真要命?!
http://tainan3611ss.pixnet.net/blog/post/274182502
建議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違規取締:
國道行車:
"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" :
加強再取締告發!!!
資料摘錄自網路 ~ 謝謝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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